我们常常在古装剧中看到,入夜之时,定有一更夫敲着锣,嘴里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可是你知道这属于什么机构职务范畴吗?
对,就是古代“消防局”!
周:火政官与举火礼
《甲骨文合集》中记录了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间放火焚烧奴隶主的三座粮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
据《周礼》记载,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
司烜的职责就是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这便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
司爟负责对在国都中或城郊野外造成火灾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在古代,人们多采用禁火吃冷食的办法来消防。特别是在春耕开始的时候,老百姓必须吃饭,因而在禁火期开始之前就得准备好干粮。
宫正为宫中诸官之长,古人以火烛照明,容易失火,宫正的职责之一,便是监督宫中严守火禁,提醒防火。
汉:执金吾与都亭
在古代,人口密集的城市均设有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或派出所。
汉代火政官有:别火、夜士。
别火官主要负责宫廷内治火、改火;夜士是汉代掌管皇宫外夜事的差使。主要负责巡夜、管控灯火等事宜,禁止百姓夜间随便在街市动火。
消防船
据《汉书》记载,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
这又称都亭,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内设有建鼓,为“召集号令”之所,又有亭舍,其建筑比较牢固,有很多房间和大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以驻扎几千人。
都亭一般是城市内的交通枢纽,由城内出发,或由外到达城内,都是以都亭为起点或终点。
唐:长安的武候铺
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治安消防组织“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
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的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
唐代开始用皮袋、溅筒灭火。
《通典》载:“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
宋:城市消防队
宋代火政官有:厢使、防隅官。
当时,开封一带火禁甚严,官府规定“将夜分必灭烛”,即到了半夜就要灭掉一切烛火,防止因人们熟睡而发生火灾。
如有人家要在后半夜烧化纸钱.必须事先告知当地厢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开封“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一所,铺兵五人”。
宋代的铺兵也叫防隅军、潜火军,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责任心强,其主要任务是夜间巡逻,敦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蜡烛等,消除火灾隐患。
望火楼
为了及时发现火警,官府还在地势高处建筑了望火楼,楼上昼夜有人瞭望,楼下有防隅官屋数间,屯驻防隅军百余人,专门负责救火。
明:火兵与多措施防火
元代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完全相同的“遮荫哨所”。
明代皇宫消防工作由禁卫军兼管,朝廷有五城兵马指挥司负责京城火盗事宜,京城设有“红铺”112处,每铺有火丁官军10人。
明朝一些城市还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部队——火兵。
古代消防装备
它主要是为了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
火兵有的50人,有的100人,设在城中心或建筑密集、人员聚居之处,配备水桶、藤斗、麻搭、竹梯、斧、锯等救火器具。
清:救火组织与设施
清康熙年间,开设了火班(机桶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人数不下200人。
机桶
据《大清会典》记载,紫禁城内曾有腹大口收的铜、铁水缸308尊。在宫殿前设置的这些大水缸,称之为门海、吉祥缸、太平缸,每尊可贮水3000多升。
清朝一些城市有专门的救火兵丁、救火义役、救火夫头。
乾隆八年(1743年),湖南巡抚蒋薄指示各州县组织救火义役,专门负责扑救火灾。
清朝的机桶(火龙)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器具,也是消防车的雏形。
至清朝光绪年间,消防器材装备发展为用人力扛拉的木制抬龙,以及吊桶、铜锣、大纛旗和各小旗(大、小旗均用蓝底白字)、梯子(竹制)、警铃、挠钩、刀锯、斧凿、杠索、灯笼、号衣、号帽、防火背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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