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浅见

近年来,高检提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部署,对进一步推进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本人认为:

 

各级检察院要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创造条件筹集基础建设资金的同时,应积极着手解决装备和技术上的难题,保证规划科学、布全高清录播系统局合理、符合工作要求。

 

一、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为保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程序合法、使用方便和监督有力,根据高检《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结合讯问同录工作实践,要制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制度》、《讯同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登记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制度》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规范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管理,从根本上改变自行确定是否对审讯过程实行录音录像或隐蔽式摄录的传统工作方法,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

 

二、严格声像资料管理,确保使用安全。专门购置防磁柜存放讯问光盘资料,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制度》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管理。对录音录像技术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保密教育,强化技术人员保密意识。案件办结后,要将全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整理造册,制作清单,统一存放在档案室,恒温、防尘、防湿保管。公诉人出庭示证需要借阅录音录像原件,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和被告人要当庭对资料签字确认,检察技术部门对录音录像资料原件再行封存。

 

三、要坚持审录分离,现场签字封存。在讯问室面向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桌前安装液晶显示屏,显示的内容与刻录为光盘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原始资料一致.让犯罪嫌疑人直接观看讯同过程,确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内容。审讯工作结束时,技术人员将刻录为光盘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拿到讯问室,由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当场查验并分别签字,当面封存。审讯和录像工作同时分别进行,审录分离,以保证同录资料的合法性,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也可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同时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四、实行前后延伸,全程同步跟踪录制。向前延伸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询问重要证人时就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方面是确保询问的合法性,同时增加证据的可信性。向后延伸是对审查起诉环节的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案件录像资料,确保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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