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消费者生吃非即食三文鱼?节前检查,这些食品经营者“毛病”不少

1月21日上午,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跟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前往吴中路上的万象城进行突检。
经过厨师切割后,这盒三文鱼乍一看就像是可以直接生食的三文鱼片,其盒子外贴着的标签上,简单地标示了食用方法:“加工后食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注意到,这盒三文鱼周围摆放着各种冰鲜水产,如银鳕鱼、北极贝、小鲍鱼等。
“什么叫‘加工后食用’?”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厨师才回答该产品属于冻品,并非即食三文鱼,需要熟制后才能食用。
“虽然没有强制规定不允许商户将即食三文鱼转为非即食三文鱼售卖,但商户应当对消费者作出充分的提示和告知,避免消费者被‘误导’,继而采取错误的方式食用,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检查人员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今年1月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非即食三文鱼等特定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指南》,分割后的三文鱼、金枪鱼等特定水产品应采用保鲜膜或专用销售盒装盒、称重(净重)、贴标签。
所贴标签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加工(分割)日期时间、保质期(食用期限)、单价、净含量、销售价格和警示语等。警示语例如“非生食产品”“非即食产品”“需熟制后食用”等,用于告知消费者该类产品应加热熟制后食用。此外,相关销售柜台醒目处也应有明显的警示语。
Ole”超市万象城店经理蒋先生表示,将立即整改完善相关标签及警示语的问题,避免因提示不到位而让消费者生食了需要熟制后才能食用的水产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洁表示,当前,上海一些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三文鱼、金枪鱼餐饮加盟等水产品的鱼柳、鱼段现象普遍,而这些鱼柳、鱼段制售过程并未达到即食食品的条件和要求,但消费者易将这些特定品种的鱼柳、鱼段直接用于生食,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她表示,上海今年发布的相关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指南,对相关制售单位提出了建议,指导他们严格把控原料采购和贮存、现场制作、销售等环节。
比如,冷冻原料不应解冻后再次冷冻贮存备用、加工场所温度不高于25℃、展示冷藏柜台温度在4℃以下、待售加工包装后成品宜设置独立的冷藏销售柜台(和其他食品共同存放同一冷藏销售柜台的,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等。
RLU数值的高低代表餐饮具、橱柜等器具或区域的表面清洁度,一般低于100RLU,可初步判断其消毒措施落实得较好。
但检查人员通过快检设备检测发现,万象城5楼的喜凤楼餐厅,其大堂餐桌上的餐碗表面清洁度不太理想,RLU数值高于100RLU。此外,冷菜间内的操作人员没有戴口罩。
“过年生意忙,来不及等客人落座后再布置餐饮具,都是事先从消毒柜里拿出来摆放上桌。”餐厅负责人表示,这是消毒后的餐碗暴露在大堂内较长时间所致,大堂内人来人往,餐碗就容易受到污染。检查人员随即对该餐厅冷菜间碗柜内的餐碗进行了快速检测,发现RLU数值仅为2,说明清洗消毒措施到位。
喜凤楼方面表示,将对快检发现问题的餐饮具进行再次清洗消毒,并进一步规范店内相关操作或服务人员的行为,对他们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期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等特征的食品,如年夜饭半成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糕点、食用油等。
承接大型宴席(婚宴、年会、年夜饭等)的饭店、农村办酒场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食品经营者是重点检查的场所。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5133户次,监督抽检食品1052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件,受理和处理食品投诉举报265件。
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5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通知企业、不打招呼、不听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汇报、不需区市场监管局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的方式,分赴16个区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各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截至目前,5个检查组共检查了5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中19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立案1起。现场检查情况已及时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并要求各区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


 

本文来自,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老铁博客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