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部署,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规范执法“倒逼机制”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有效保障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积极从思想、硬件、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强力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坚持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放在首位,尤其是“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结合实际深刻认识到,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关键是思想认识问题,以鲜活案例教育干警转变观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切实从组织实施、检查督办、调研指导、验收考评等方面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严格要求、破解难题,全面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2011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2734件职务犯罪案件均实现了“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抓好办案区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同时,针对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面临的制度、设施等方面难题,与湖北省公安厅会签相关文件,按照统一制度号令、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筹措资金、统一组织实施等“四个统一”的原则,推进看守所讯问室及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已有74个看守所建成检察机关讯问室。

 

双管齐下、加强监督,全面实行办案区视频监控。针对录音录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按“四全”要求对检察机关办案区实行视频监控,即“全覆盖”,视频监控覆盖办案区所有部位;“全天候”,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运行;“全联通”,通过专线网上下联通,由上级院集中管理控制;“全存储”,由省、市两级院分别集中存储一定时间。截至目前,全省已在114个检察院办案区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了对办案工作区的动态监控,与录音录像互为补充,形成“双保险”。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实。强调“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纪律,即必须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全省检察机关层层签订承诺书;建立健全审录分离、规范讯问笔录格式、不符合录音录像要求的讯问笔录排除入卷、规范管理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和管理,保证同步录音录像要求严格落实。

高清录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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