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人社公众号发布了《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城工作,其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符合条件的,都可按照同层次对口安置、就近相近安置等原则,一同安排在鄄城工作。
由一二线城市掀起的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人才的竞争正在向小地域蔓延。由于小地方吸引人才的优势不明显,只能设法争取本地户籍的人返乡工作。此前,河南栾川县,山东五莲县、平阴县,山西沁源县、阳泉矿区已经先后发文鼓励在外地工作的本籍公务员回乡工作。
在类似激励政策中,像鄄城这样开出如此优惠条件的还未曾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一“猛招”接近于杀手锏了。因为各地惯用的招数如落户、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其他大中城市已经在用了,县域如果重复使用这些老招数,作用微乎其微,只能出新招、亮“猛招”。
对于在外地工作的鄄城籍人士,鄄城推出的“一人回原籍,全家安排工作”,会有一定吸引力。因为对于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而言,回原籍工作,一来,工作之余可就近照顾父母等亲人;二来,原籍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因熟悉,生活比较舒服。三来,“全家安排工作”有定心之效。
但也不能对效果期望过高。因为这些人是否愿意回鄄城工作,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有的人因为大城市发展机会多、工资待遇高,未必愿意回鄄城工作。再比如,还有的人更看重大城市的教育资源,不愿放弃。更重要的是,符合“全家安排工作”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应该不会很多。
根据《意见》,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才能为其安排工作。也就是说这是一项“小众政策”。而出此政策,折射出县域经济对人才和人口流失的危机感,面对大中城市超强吸引力的无奈感,以及对发展县域经济的紧迫感。县域决策者有这种危机感、紧迫感显然是好事,这样可以把危机感转化为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域竞争中抢得先机。
不过也要意识到,县域吸引人才的招数比较有限,如果没有各类人才来助阵,很多美好设想难以照进现实。怎么办呢?笔者以为,一方面需要县域决策者充分挖掘利用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只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发展优势变成“梧桐树”,自然会“引得凤凰来”。
另一方面,需要国家层面进行宏观规划,让人才流入地对人才流出地进行各种形式的反哺或者补偿。无论是鄄城还是其他西部县域,如今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大城市人才的基础培养地,大城市享受了人才红利,却很少对人才流出地进行补偿,国家层面应该建立一种跨越地域的人才补偿机制。
这种人才补偿机制,可以是知识类的补偿,比如进行人才援助;也可以是经济类补偿,比如向人才流出地进行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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