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成瘾的特点,许多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Kandell的四特征观点
较早分析网络成瘾特点的是Kandell,他认为网络成瘾者有如下四个基本特点:把大量精力投入到网络活动中;下线之后情绪失落;对在线行为过度容忍和适应;否认自己有行为问题。
(二)五特征观点
有人认为,网络成瘾者有五个基本特点,因此在判断的时候要充分地考虑这些特点:对待工作、学业或家庭责任的困难越来越大;随着网络的不断使用,其快乐也在逐渐减少;不在线的时候会紧张和不安;无法有效地减少上网时间;尽管出现生理、心理和社会问题,仍然继续使用网络。
(三)Coldberg的六标准观点
关于网络成瘾的诊断,一般都认为应该有确定的标准,但是这种行为障碍是20世纪90年代才发现的新的行为问题,因此缺乏现成的诊断标准。为了形成确定的诊断标准,Coldberg根据DSM对药物依赖行为的解释将其定义为“网络成瘾障碍”,并且提出了诊断的六个标准:上网行为突出;存在情绪控制问题;对上网行为过度容忍;行为退缩特点明显;冲突;行为循环。
只要符合这些特点就可以确定为网络成瘾。
(四)Young的八标准观点
Young根据DSM-IV-TR(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2000)的病理赌博(pathological gambling)模式确定了上网成瘾的八个标准:网络过度关注(preoccupa-tion with the Internet);有延长在线时间的需要(need for longer amounts of time online);多次企图减少网络的使用(repeated attempts to reduce Internet use);网络使用减少的时候出现退缩症状(withdrawal symptoms when reducing Internet use);时间控制困难(time management issues);环境紧张[environmental distress(family, school, friends, work)];上网时段有欺骗行为(deception around time spent online);通过网络使用调整心态(mood modification through Internet use)。
只要符合其中的五个以上的标准,且症状至少持续一周,就可以诊断为网络成瘾。
(五)Davis的认知行为标准
在前面的诊断标准基础上,Davis提出了他的认知行为标准。他认为无论是六标准观点还是八标准观点,虽然都有一定的操作性,但都缺少理论依据。因此,他提出了网络成瘾的认知行为解释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诊断标准。他将网络成瘾分成下面两个类型:
1.特异性病理网络使用(specific 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 SPIU)
成瘾者本身存在其他问题,网络是其他问题的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如赌博。成瘾者在现实生活中就嗜赌,现在的赌博行为是通过网络完成的。
2.一般性病理网络使用(generalized 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 GPIU)
这是一种行为依赖,是一般性的使用。特异性病理网络使用基本上是技术依赖,而一般性网络使用则是过程依赖。因此,有人认为应该将网络成瘾行为称之为“网络行为依赖”(Internet behavior dependence, IBD),涉及认识和行为等方面,而且这种行为又伤害到人们的认识和行为,所以它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心理干预的。湖南青少年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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