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缴不超3个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社保查询

原创文章,作者:老铁外链, 老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boke.6ke.com.cn/?p=48871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