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12月14日公告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内容无相关性,只是小编搜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一个去年学术界经典高端八卦案例。做为最航运的读者肯定知道我想聊的不只是八卦,这次我是想教你们些金融设计和法律知识!
这场和小三的财产官司,让郎教授“肉体和钱都要”的声名大震。当时关于此事的文章刷爆朋友圈,群众一边欢乐吃瓜一边感叹眼界大开。
郎咸平给小三缪洁晶在上海买过两套房,一套在小三名下,另一套在小三父亲名下。两人分手后,郎教授一纸诉状,要求讨回自己当初付的房款。小三拿出录音证据,证明郎教授是自愿赠予房产,于是法院驳回了郎教授的要求。
这时郎教授夫人出马了!郎教授虽然是自愿给小三买房,但那是未经配偶同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啊!要求宣判赠予无效,让小三把房款吐出来。与此同时,郎教授起诉小三,要求偿还900万。
前面的房事官司还比较清楚易懂,这900万的操作可复杂了。郎教授跟小三同居时,不但给买了两套房,还给她成立了家公司。公司的法人股东就小三一个人,这叫做自然人独资公司。郎教授跟小三这家公司签了份合同,购买一批1600万的铜质佛像等东东,然后他向银行贷款900万付了首笔款。
郎教授表示,自己付了钱小三公司却没交货,请赔钱!小三辩称,那笔钱一到公司账上,就按郎教授指示转给他儿子的公司了。可是郎教授有合同、小三没合同啊,法院判决小三那家公司赔钱。
郎教授不依不饶,要求小三付连带还款责任!这手厉害了,即使公司宣布破产没钱赔,这900万也得从小三自己兜里掏出来。围观媒体纷纷拍案叫绝,看来郎教授给小三成立公司时就想好这一手了,因为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法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可分割,才能这么告。
判决公开信息事情完整始末及知识点专业分析来了。
事情始末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可清晰了解事情始末:
签订《买卖合同》
2012年7月12日,郎咸平与上海馨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其向上海馨源购买价值1600万元的货品并规定了明确的交货日期。
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郎咸平通过办理贷款,由民生银行代其向上海馨源共支付900万元,但上海馨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诉至法庭
郎咸平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馨源及其股东缪洁晶返还900万元及利息。
经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决上海馨源及其股东缪洁晶向郎咸平返还900万元及利息,馨源公司及其股东缪洁各承担8万多元诉讼费。
馨源冤枉
上海馨源称收款当天已按郎指令将款项转付给上海高汉新豪投资管理公司,为郎咸平实际使用,而缪洁晶也称买卖合同与自己没有关系。
* 高汉新豪:传说中的“郎基金”,公司总经理为郎咸平的大儿子。
但判决已定,无论是上海馨源公司亦或是缪洁晶除了执行别无他法。
内情分析
缪洁晶
不了解事情真相的人可能会疑惑,缪洁晶是谁?
据报道,缪洁晶为朗博士的前女友,在其还未和第6任妻子离婚之前就开始交往。
后来两人分手,也发生了一系列戏剧化的纠纷,这里不做细说。
同时更为重要的,她还是上海馨源公司唯一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上海馨源
名称:上海馨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洁晶
我们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公司,这900万确为郎咸平所用,但在法律面前,没有证据,这些说辞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原因何在?
解读《公司法》
公司类型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76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缪洁晶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所以法院判决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除去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她还需向郎咸平赔偿至少890万元人民币。
或许直到最后,缪洁晶才认识到什么是一人有限公司,但这智商税交的却实在高的离谱。
公司注册风险
由此可见,在注册公司前充分了解公司法有多么重要,企业家们都要尽量避免注册一人独资公司。
否则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其股东若无法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则必将丧失依法享有仅对公司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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