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工程车、几张桌椅组成简易法庭,一场特别的庭审在工地举行

三辆铲车依次停放,撑起一条红色条幅,上面写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条幅下方的铲车正中央放着国徽。11月20日上午,在南阳市卧龙区杜诗路一处施工工地上,一场特别的庭审在这里举行。

 

庭审开始前,法官和施工工人一起,用三辆工程车、几张桌椅,搭建起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一起道路交通纠纷案就这样在工地上开庭,施工工人、附近居民及30余名快递小哥旁听了庭审。

 

2018年10月3日晚上8点多,赵某驾驶摩托车带着两个孩子行驶至杜诗路,撞在限高架支柱上,造成一个孩子死亡,赵某自己也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经调查认定,赵某属于醉酒高速驾驶,骑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并且当时赵某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车上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市政公司在施工作业完毕后,未迅速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就本案的民事纠纷部分,赵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市政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因事故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该案进入卧龙区法院审理。考虑案件具有典型性和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法院决定到事故发生地附近开庭。

 

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争议。为了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审判员牛娅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该次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原告赵某承担85%,被告市政公司承担15%。

 

初冬时节,尽管工地上颇有几分寒意,旁听的群众或坐或立,聚精会神,没有一人中途离开。庭审结束后,一名外卖骑手表示,以前他也闯过红灯、逆行驾驶,旁听这次庭审让他深受教育,以后再也不敢违反交通规则了。

 

牛娅介绍,赵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也受到了刑事处罚,付出了沉重代价。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要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毕竟,索赔与赔偿只是正确使用司法资源的一种手段,我们驾车的最终目的是平安出发、平安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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