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经典饮品公司椰树集团发了一则招聘公告,因为太过奇葩而成功进入网友的视野。
这份招聘公告表明:“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聘职业经理,待遇优厚。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副总经理年薪是总经理的20-80%,奖励分红股奖、海景房和别墅。
其中,招聘条件提到: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椰树集团解释,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果不其然,这则赤裸裸违反了劳动法、更是大胆触犯了员工利益的招聘广告引来了诸多网友的批评:
网友@是孟亦田 : 这种公司恐怕连法务部门都没有,否则制定这种招聘条款简直是奇葩,这种企业要是能长久生存才是社会的悲哀吧[疑问][疑问][疑问]。
网友@别吻我臭流氓 : 要想办法怎么留住人才,而不是威胁离开就要处罚。这样的企业做不大,也不会有人想去。
网友@富在买房 : 椰树集团的招聘,这是赤裸裸的挑战劳动法。
网友@果果的B面:顾事业不顾家,口号真的响。
网友@文待续·:很不理解该集团法律顾问和人事部经理和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这招聘信息贻笑大方不说且违法,不敢想象什么人才能研究确定下这么“奇葩”的招聘内容
最引人争议的一点是:房子是公司给的,如果员工离职了,公司有权利收回吗?
实际上,除非当时分房是附有条件的:如:签过协议,还要为公司工作一定时间,那么时间未到,员工要支付一定违约金,或条约里有房屋收回这一条款,可收回房屋。否则分房不用还给公司。
在椰树集团,“承诺终身服务”、“入职分房子,离职还房子”虽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依然挑战了劳动法的底线,赤裸裸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更令人瞠目的是,椰树集团鼓励员工“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这样堪比封建社会奴隶主的企业口号,无疑是反人性的,更体现了企业的狂妄。
找份工作还要抵押房产、终身服务、抛家弃子?椰树集团是时候反思一下企业的管理思路了。好的途径就是好的桥梁和纽带,徐州英才网为大家提供一个优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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