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定州讯(记者赵绅光)12月3日,记者从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定州市深入实施“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定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截止到12月1日,定州市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69%,综合指数为6.82,同比下降1.02%,扭转了长期以来PM2.5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
定州市今年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定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份又出台了《定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重申了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向和任务,提出了具体措施,理清了各部门的责任,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定州市进入采暖期,时处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但由于气象条件、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入冬以来定州市重污染天气频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定州市以秸秆禁烧、散煤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机动车监管、扬尘污染控制为重点,强化督查执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
据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孟增良介绍,为彻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定州市建设了环境立体网格化监控平台,安装高清摄像头70个,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办依法处理。1至11月份共发现着火点138处,处罚34起,拘留10人,罚款27600元,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
在散煤复燃检查工作上,定州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人防加技防的科学手段,严防散煤污染。为每个乡镇办采购了无人机,并组织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环境网格化立体监控系统监控系统进行二次升级改造,增设二次分析服务器,安装散煤“冒烟”识别分析软件。利用手持式煤烟检测仪器,对燃煤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应急期间严格管控机动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国五及以上车辆必须达标排放。
当重污染天气到来时定州市科学应对。收到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发布的预警通知或预警信息后,市大气办立即组织气象、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中心以及河北先河、北京首创第三方专家团队进行联合会商,分析定州市未来空气质量。在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大气办报请市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社、电台、电视台、短信等形式,提前2-3天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预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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