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人类社会从物理世界迈入数字世界。20世纪90年代,数字革命方兴未艾,开启了第一次数字经济的热潮。其中,数字技术主要在消费领域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门户网站、在线视频、在线音乐、电子商务等主要商业模式的终端用户几乎都是消费者,这一阶段也因此被称作“消费互联网”。
如今,网络连接已从人人互联迈向万物互联,技术应用从侧重消费环节转向更加侧重生产环节。以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开始加速渗透到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随着消费互联网红利的逐渐减退,产业互联网已蓄势待发,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迈向新的高级阶段。
事实上,数字经济并非是单纯的产业革命,它革新了价值创造的方式,再定义了价值分配的过程。从第一次数字经济热潮到当下数字经济发展迈向新阶段,正同步着消费互联网迈向产业互联网,也将再次更新我们的生产和生活。
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
传统产业的构架呈现V字形,一边是供给侧,另一边是需求侧,中间则是作为供需双方中介的商品或服务。众多供应商与大量消费者分立于两侧,由于彼此之间身份不明难以辨认,加之信息不对称,进而容意造成交易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
而消费互联网因具有资源整合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供需双方之间的沟通效率。消费互联网的资源整合优势主要体现在V字形的两端,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是商品,在交易完成后关系即告中断。
由于消费互联网不考虑商品的生产制造过程,应用场景相对简单,因而对网络性能要求相对较低。同时,因为不考虑复杂各异的生产过程,应用门槛低且趋向同质化,所以消费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可复制性强,易于迅速实现规模效应。另外,消费互联网的投资回收期一般较短,更容易获得社会资本支持,这也让消费互联网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事实上,消费互联网的发展正是由互联网企业主导和推动的,它能够根据商品的档次和类别快速整合供应商和消费者,本质上属于平台模式。而平台模式具有强大的网络效应,所有用户都可能在网络规模扩大的过程中获得更高的价值。这就是互联网的上半场,即消费互联网的生态体系。
但消费互联网红利正在逐渐减退,随着“互联网+”趋势的深化发展,互联网企业逐渐向以工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渗透,同时传统产业开始主动拥抱互联网即“+互联网”。在这两股力量的共同推动下,互联网由上半场的消费互联网进入下半场的产业互联网。
如果说消费互联网让站在两侧的供需双方得以遥相辨认配对,那么产业互联网则需要下沉让消费者近距离参与,并让供给方贴身服务。对于供给侧来说,需要下沉到产业链的每个环节,穿透企业的边界,深入企业内部的日常运行层面,在供给侧凸显实体的地位。对于需求侧,消费者则参与生产甚至设计、创新等环节。
具体而言,消费互联网的服务对象是个人(2C)。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面向的市场是8.3亿网民,以及14亿人口。业界一般通俗地讲,产业互联网的服务对象是企业(2B)。严格来说,其服务对象是各类组织,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及政府、学校、医院、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它改变社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其中,我国仅市场主体就有1.2亿户。
这也说明,产业互联网是长链,从要素到价值,需要由客户和服务商等多个生态共同体完成。产业互联网的要素被服务商集成整合为解决方案,提供给作为客户的传统企业,依据解决方案,传统企业可以推动其内部运行的流程乃至流水线上的工序互联和生态化,最终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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