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邮政局官网近日发布的消息,《智能快递柜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不得随意把包裹放进智能快递柜。
晨报记者走访我市多个小区发现,不少智能快递柜沦为“甩手柜”,快递员对快递柜早已有所依赖,不少市民对此也是怨声载道,但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拿快递这件事让家住绿地商务城的陈女士烦心不已。“明明都在家,快递员却不把快递送到家,非要擅自放在快递柜。”陈女士说,有一次,快递员不打招呼就放快递柜,不声不响发了个短信。第二天看手机,才知道有快递在柜子里。”
她认为,快递员不打招呼而将快递放入柜子,会给用户造成多种困扰。“比如我买的东西并不能确定要不要,直接放快递柜就少了验收这一环节,退货也麻烦。” 陈女士表示。“快递柜真的是有利有弊吧,给快递员带来了方便,但也造成了依赖和管理上的疏忽。”市民黄先生说,以前没安装快递柜时,快递小哥还经常把快递送到他手上,他还可以拆开验货,发现有问题可以及时反映,现在连快递小哥都很难见到了。
事实上,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早已是普遍现象,也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除了将快递擅自放在快递柜里让市民不满意以外,很多市民对快递柜逾时的问题更是提出了质疑。
“有的快递柜24小时没取,得交一块钱才能取件。”市民齐女士经常网购,平日上班忙,很多快递员都将她的快递放在快递柜。她说,有时忘了及时将快递取出,就得掏“超时费”。“我总觉得我已经付过快递的费用了,快递员就有义务将快递送到我手中,快递柜是方便了快递员,却让消费者承担快递柜费用不是很合理。”
针对快递柜超时对消费者收费,有不少网友也提出质疑:我们购买商品时已经包含了运费,为什么还得掏钱?如果快递员未告知收件人放进了快递柜,那么这笔钱应该谁来出?
消费者已经支付过运费,双方达成的承运合同就包括将快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快递员如果要将快递送到快递柜中必须要经过消费者同意,如果双方并没有就这一行为达成一致,快递超时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一方承担。“快递公司负有把快递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义务,如若超时,快递员需要付费,将包裹取出送至收件人手中。”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快递柜其实也对快递员收费。有些快递柜甚至不但收费,有的还是双向收费。体积越大收费越多,派件员在柜子里放一件快递要收费,业主如果超过24小时没有取件也要被收费。
一位圆通的快递员小吴介绍,在快递柜寄放快递,快递员必须自己付费。以格子大小不同,收费0.3-0.7元。“我送一个件就赚1块钱,如果都放快递柜,我一个件最多也就赚7毛。”一般送货地点在公司的快件,我们基本都送到客户手上,如果送货地点在家里的,白天很少有人在家,我们会选择把快递送到快递柜里,节约快递时间。“如果每一个都要打电话询问,一天就得打两三百个电话。”小吴说,这工作量太大了,也不太现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员无奈地说,目前部分快递公司给快递员设置了基础工资,范围在1500-2000元/月之间。“我们的底薪很低,全靠送拿工资。”快递柜成了快递员提升效率的一种方式。“一开始我们的确是比较积极的,会打电话给消费者。但是这样效率太低了,有时客户不在家,我们要跑很多趟,一天送不了几个件。”对于即将出台的新规,快递人员纷纷表示会遵守,不过也要看具体实施情况。
为了规范智能快递箱寄递服务行业,2019年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同时还规定,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通知收件人取件事宜,《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取出快件,告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办法》还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一位有12年快递公司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表示,“解决物流末端最后100米配送问题,目前来讲最好的办法就是多种方式并存,实现快件分流。同时快递公司与社区合作也是未来的一种配送趋势。“可以先把快递送到社区定点,再由社区物业派人配送上门。”据了解,该模式在杭州等国内其他城市已有成功案例,社区物业不仅配送快递,还配送纯净水、生鲜等生活物品。
而对于新规的出台,该名业内人士也表示,新规规范了快递员的操作流程,倒逼快递行业改革,做到精细化管理,规范送货上门。对于快递企业来说,这是一次加强行业自律的契机,加强对快递加盟商以及快递员的沟通与管理,才能真正破解“最后100米”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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