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河北雄安新区2018年—2035年总体发展规划,是指导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
2018年12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规划图册节选
空间格局示意图
空间布局结构示意图1
空间布局结构示意图2
白洋淀流域生态规划图
轨道交通规划图
高速公路规划图
起步区空间示意图
围绕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实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为新区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发挥对全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引领示范作用。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新区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部门制和扁平化管理,新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优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按照河北省授权,新区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全新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通过设立雄安综合财力补助、统筹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加大地方政府长期债务支持力度等方式支持新区建设。对符合税制改革和新区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支持在新区优先实施,对需要先行先试的可依法依规优先试点。支持雄安新区立足本地实际,率先在相关领域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或金融试验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国家级交易平台等重大金融项目先行先试,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新举措在新区落地。
创新人才人口管理。探索实行有利于激发新区创新活力的人事、薪酬、住房、税收、养老等政策。探索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开放便捷的人才引进制度,在技术移民和外籍人才入境、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制定更加便利的措施,建立人才特区。推进人口管理创新,实施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解决新区所需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构建出让、划拨、作价出资(或入股)、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多元化土地利用和土地供应模式。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统筹推进城水林田淀系统治理。
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利用京津冀三地对外开放基础和雄安新区自然环境优势,构筑对外交流平台。吸引国家对外开放平台、“一带一路”国际组织优先在新区布局,在新区举办国际及国内高端论坛。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外政府间合作项目(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大幅度取消或降低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更好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来源: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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