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按照陕政发[2006]27号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陕政发[2006]27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规定审批并发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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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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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4
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释:红框内38当年指数即为平均缴费指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45岁(216),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注释:红框内个人帐户累计本息即为个人账户储存额
3过渡性养老金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注释:红框内即为视同缴费年限
4调节金
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递减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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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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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2017年6月退休,根据其本人《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及《职工缴费及个人账户核定单》信息,其退休年龄为60岁,视同缴费年限16年,实际缴费年限24年6个月,累计缴费年限40年6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25,个人账户储存额65423.68元。根据陕政发[2006]27号文计算办法,A先生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如下:
(1)月基础养老金:(5135.50+1.25×5135.50)÷2×40.5×1%=2339.86元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65423.68÷139=470.67元
(3)月过渡性养老金: 5135.50×1.25×16×1.4%=1437.94元
(4)月调节金:0元
合计:
2339.86+470.67+1437.94+0=4248.47元
A先生的退休核定基本养老金为4248.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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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先生2017年6月退休,根据其本人《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及《职工缴费及个人账户核定单》信息,其退休年龄为60岁,视同缴费年限16年,实际缴费年限20年6个月,累计缴费年限36年6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85,个人账户储存额45606.86元。根据陕政发[2006]27号文计算办法,B先生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如下:
(1)月基础养老金:(5135.50+0.85×5135.50)÷2×36.5×1%=1733.87元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45606.86÷139=328.11元
(3)月过渡性养老金: 5135.50×0.85×16×1.4%=977.80元
(4)月调节金: 0元
合计:
1733.87+328.11+977.80+0=3039.78元
B先生的退休核定基本养老金为3039.78元。
来源: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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