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首月未发生重污染天气 济南市空气质量同比大幅改善

本报12月3日讯 刚刚过去的采暖季首月,我市空气质量实现采暖季的“开门红”:国家用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全部6项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实现同比改善,其中关键指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率达到21%;全月空气质量良好率57%,未发生重污染天气;据测算,11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于后30名之外。指标改善的背后,有天帮忙的因素,更是人努力的结果。

 

全面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针对今年11月起实施、进一步严格的山东省第四时段排放标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从年初就密集调度、精准执法,会同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推进工业污染源的深度治理、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工作成果已开始转化为环境效益。11月,我市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比10月分别大幅减少11.7%、14.2%废气处理和22.5%,成为当月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支撑因素。

 

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今年以来,完成7家企业搬迁改造(关停腾退)和93万吨粗钢去产能任务。对第三季度20个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工程项目参建方或责任属地单位、15个施工许可承诺失信单位即开发建设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信用体系扣分处理;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加快推进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实施“提高道路限速、错时开放公交车道、取消市区通行证”等举措,提升市区路网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11月,以柴油车为重点,开展联合路检100次(含夜查),监督检测在用车近5万辆,筛查超标车2332辆,开展停放地抽检45次,监督检测在用车860辆,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环保号码8952个,累计报废老旧柴油车近2.8万辆。

 

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保蓝天,看济南”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行动,建立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路径,形成“问题研判、检查发现、跟踪督办、惩处问责”的闭环模式和快速反应机制,有力推动了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496次,发现问题255个,其中典型问题28个,督导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移交单50份,移交问题线索10件,督促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12件。

 

执法监管更加精准。市级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区县,开展帮扶式执法;建成投用覆盖300余家企业的治污用电量监控,实现远程执法;完善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2000个空气质量微站组成的监测网络运行稳定,持续发挥作用,做到公里级的监测、预警。强化公众监督,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开发了全国功能最全、开放度最高的“济南环境”APP,将原莱芜区域信息全部纳入,让完整的环境信息第一时间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公众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与“大气十条”元年2013年相比,今年以来,我市空气中PM2.5的浓度改善幅度已超过50%,泉城“气质”发生了本质性变化,蓝天白云真正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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