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知道丨湖南13吨快递被烧!快递丢了怎么办?

11月12日,一辆北京开往湖南的百世快递公司物流车在河南安阳起火。这辆车长约15米,满载快递包裹,车身有大量火光冒出,浓烟滚滚。据消防人员介绍,车厢内包裹重13吨,现场无人员伤亡。

因火灾事故导致货物损毁,未能按时收件,买家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向卖家申请全额退款。

如果发生争议,应依据各大电商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即为卖方与买方之间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约定,来解决争议。例如《淘宝争议处理规范》中的“签收规范”就规定,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应当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承运人应当对自接受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所发生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网购为例,虽然货物受损,直接影响到买家没法收到货,但和快递公司签订承运货物合同的是卖家,因此快递着火受损后,只有卖家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但如果此次失火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或是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则快递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快递公司负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前述三种情形的存在,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历年“双十一”这场快递业的大考中,最常见的现象就是包裹数量“爆炸”,尽管各大快递公司为了应对这场大战已经在不断革新技术,但还是不免在不同的仓储节点出现爆仓情况或其它种种失误,从而导致配送延误。

作家陈村曾在新浪微博上公开投诉,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上订购的一台电脑未能按承诺送货,使他最终不得不选择取消订单。对此,该电商平台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订单太多,将他的配送订单不小心发至其它的配送分站,造成订单退回总仓,进行二次送货而造成了时间延误。”

2018年双十一期间,李大姐花了1099元在网上买了一双靴子,准备过年穿。可二十多天过去了,快递却迟迟未到…李大姐曾联系过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却说不清所以然来,调查无果,总是给出“情况还在了解中……”这样的回答。

“快递丢失时有发生”,某快递公司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双11’‘双12’、春节前后,包裹量大,很多小区每天都会有包裹丢失的事情发生。”

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将快件延误纳入企业赔偿范围,并衔接保价和民事赔偿规则。根据《条例》,由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使得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用户均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条例》规定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订单的纸张证据、装箱照片、以及物品价值的证明,跟快递公司打电话时最好是录音。可以找快递公司要求其帮忙寻找,如果寻找未果可以按情况要求赔偿。

如果保留了证据,可以依据订单等证据证明;如果未保留证据,可以要求按照此物品市场价格要求赔偿。

如果出现丢件,快递公司给予的赔偿通常都是按照运费的三倍计算,并且声称赔偿标准是根据《邮政法》第47条第2款第1项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但实际上,根据《邮政法》第45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邮政法关于赔偿的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这意味着《邮政法》第47条邮政普遍业务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是不适用快递包裹的,快递公司不能按照不超过包裹单上的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因为上述快递业务不属于邮政普遍业务,损失赔偿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12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快递公司不作为,需要投诉可以直接拨打01012305或者上中国国家邮政局官网。国家邮政局的处理要一段时间,大约会在一个月内处理你的投诉。(快递公司受邮政局管理,一般在这里投诉之后,快递公司就会主动联系你解决,处理得不好快递公司还会被处以上千元的罚款。)

邯郸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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